过年小众特色预制菜更受欢迎******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露、文静、许晓芳
“省时又省力!今年过年年夜饭打算购买预制菜,回去简单加热或者翻炒一下就搞定!”市民王女士在线下商超的预制菜货架处挑选多种预制菜产品。随着预制菜的品质不断“在线”,预制菜逐步受到了市民认可。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同比增长21.3%,预计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专家分析称,预制菜将在今年年夜饭的市场表现有比较大的提升,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预制菜市场已经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不过预制菜还面临食品还原度等问题,未来更加关注如何在消费端倒逼预制菜产业端创新升级迭代。
走访:品质“在线” 一二线城市预制菜“上桌率”更高
“今年预制菜的品质‘在线’”,市民何小姐告诉记者,“年三十”的年夜饭打算在家里吃,最近就点了一家品牌的预制菜,尝过后家人感觉不错,决定“年三十”再买一份,作为年夜饭的“硬菜”之一。
据生鲜平台公布的调研结果显示,有五成以上的用户会使用预制菜,在北京、上海等追求快节奏的一二线城市,预制菜的“上桌率”更高。其中,“自己做+买一部分预制菜”的受访者比例为32%;有21%的消费者会直接选择套餐礼盒,多为送礼,或最大限度减少做菜负担和失败风险。
预制菜逐步受到了市民认可。身为“老广”的何小姐表示,相比之前的预制菜,现在的预制菜许多都会列出里面的菜品内容,买的时候就更清晰了。之前买的6人份预制菜是499元,有虾、海参、蚝豉等,尽管价格不便宜,但分量、口感和味道都可以,性价比不错。
“越难处理的食材,其对应的预制菜接受度越高。”盒马3R商品中心总经理田鑫表示,糕团、点心、大海鲜、整块大肉都是消费者青睐的品类。
如何呈现一桌令全家满意和期待的年夜饭,一直是很多家庭春节最大的“难题”。今年,沃尔玛推出“整席解决方案”,联手全国18家南北餐饮名店,从松鹤楼、眉州东坡,到上海老饭店、聚春园,到旺顺阁、陶陶居……多道招牌菜以高品质、高还原度复刻到顾客餐桌上,满足消费者足不出户、一桌就可以吃遍全国各色菜系的需求。
销售:盆菜产品增量较突出
“我们销售最好的是四人份佛跳墙盆菜和盐焗鸡。”广州酒家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截至1月14日,预制菜销售同比已有2倍增长,其中盆菜产品销售增量较突出。为应对预制菜的市场火热,广州酒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做好产销协同,以市场为导向做排产计划和原料储备,动态跟踪销售情况以及库存情况并及时与供应链和生产端进行调整,确保新春期间库存充足。
广百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消费者趋向于居家吃饭,盆菜礼盒、预制菜商品成为一大卖点。记者注意到,近期不少市民前往广百北京路店超市购买年货,预制菜方面,门店超市则以牛、羊排类销售为主,同时新春之际亦上架多款新春盆菜供大众选购,该类别销售同比增长20%。
据美团数据显示,糖醋里脊、狮子头、年年有余八宝饭等预制菜销量上升较快,并预计会在春节前7天进入销量高峰。其中,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消费者,对预制菜类年夜饭热情更高。美团买菜平台预制菜相关商品销量同比去年增长400%。
去年盒马工坊预制菜的销售额同比增长50%,今年预计仍然保持着较高的增幅。
创新:走小众化、合作款 抢拼春节预制菜市场
而预制菜的品质“在线”和不断地受到消费者的喜爱,这离不开入局预制菜企业的不断创新。“我们不断进行创新,研究出新的产品。”温氏股份下属单位佳味研销中心负责人王晓明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主打的功夫系列,针对餐饮客户,他们研发出东南亚风味的香茅鸡;对于北方的消费者,他们开发了麻辣鲜香风味的椒麻鸡,“同时,我们还推出具有广东特色的胡椒猪肚鸡汤、椰子鸡汤等汤品。”
随着预制菜普及程度提升,另一方面,线上商家为了抢夺这一市场,走小众化、定制化、与知名餐饮合作等路线。据了解,由于预制菜背后的供应链长且复杂,每开发一道新品,就要搭建一条兼具食材运输、初加工、深加工、组装、包装等功能的完整供应链。春节期间用工难、物流时效差等问题,一些商家倾向于做市场认知度更高、更常见的年菜。“但过年的预制菜,都是花胶鸡、佛跳墙、松鼠桂鱼、狮子头等,消费者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失去消费冲动。”生鲜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买热情,有平台尝试走小众路线,研发市场上没有的新品。上述负责人说,“比如台湾、福建等地,逢年过节常见的经典名菜——红蟳米糕,采用时令海鲜红膏蟹及糯米制成,经过改良,变身‘八宝糯米红膏蟹’在我们平台上架。用户买回家之后,在蒸笼上锅隔水加热15分钟,即可解锁一道大餐”。
随着年菜预订进入高峰,生鲜平台亦上线年菜专送服务。“春节也正在成为商家展示自身研发、供应链能力的窗口,同时也是预制菜市场的风向标。”连锁经营产业专家、和弘咨询总经理文志宏表示,小众特色年菜取代“套路”商品,也预示着预制菜会进入新的阶段。
数据
去年温氏预制菜销量是1.9万吨,同比增长15%左右,其中白切鸡的销量最多,其次是盐焗鸡。
美团买菜“象大厨”与“大众点评必吃榜”商家合作的相关预制菜,如陶陶居鱼籽干蒸上市不到半个月,单周销售量超过千份,高于北京线下门店一周的销量。
岭南商旅集团旗下酒店品牌盆菜备受欢迎,销售同比上涨超三成。热销产品有花园酒店锦鲤礼盒、中国大酒店福喜盈门礼盒、东方宾馆金玉满堂盆菜等。
中国的预制菜市场已经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
近两年,预制菜无疑是年消费市场中的“顶流”,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同比增长21.3%,预计未来中国预制菜市场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预制菜行业吸引各品牌入行布局,已步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预制菜将在今年年夜饭的市场表现有比较大的提升,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预制菜市场已经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同时也说明了C端的预制菜消费正在从被动式消费向主动接受式消费转变。”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时透露。
王晓明表示,“现在预制菜市场竞争大,这对我们的产品研究端要求越来越高。得益于温氏全产业链的优势,具有成本、食品安全、品质等保障,预计我们在预制菜的销售还会继续上涨。”
朱丹蓬坦言,随着预制菜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其还面临食品还原度等问题,目前并不是所有的菜系都可以去做预制菜或者做好预制菜,“目前国内的预制菜的产业结构相对比较初级,进入预制菜赛道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未来更加关注如何在消费端倒逼预制菜产业端创新升级迭代。”他补充说。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