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机场春节客流快速回升:首都机场增超两倍******
兔飞猛进|多地机场春节客流回升:上海两机场增超七成,首都机场增超两倍
在多重政策利好释放后的第一个春节假期,多地机场客流快速回升。
1月28日,全国多个主要机场发布春节假期数据,据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今年春节假期上海两机场客流量同比增超七成,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水平。首都机场运送旅客量同比增超2倍。白云机场均进出港旅客同比增超八成,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的同期水平。海南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大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增近三成,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九成水平。
具体来看,据上海机场集团1月28日消息,1月21日至27日春节假期期间,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共保障进出港航班10681架次(其中,浦东机场6404架次,虹桥机场4277架次),同比增长17.3%,恢复至2019年同期七成水平;客流量135.1万人次(其中,浦东机场74.8万人次,虹桥机场60.3万人次),同比增长74.5%,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水平。
1月20日晚,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试点恢复出境跟团游。此前,中国已于1月8日起取消入境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国际航班方面,上海机场称,随着中国战“疫”进入新阶段,上海国际客运航班也逐步恢复,目前浦东机场国际客运航班日均约80班,同比增长1倍左右,通达全球30个国家42个国际航点。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国际航线以泰国最为热门。
据新民晚报报道,截至1月27日,春运期间上海机场边检站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超28万人次,日均1.4万。其中1月27日出入境人员近1.9万,迎来客流峰值,约为政策调整前的4倍。春节假日七天,上海机场移民管理警察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10.5万人次,同比增长150%,查验出入境客运航班587架次,同比增长160%。
北京机场方面,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方面获悉,1月21日至27日春节假期首都机场共起降航班5169架次,运送旅客71万人次,较去年春节同期分别增长约64.78%、208.7%。
据央视新闻报道,1月28日(正月初七),春节假期后首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计划执行航班761架次,预计旅客吞吐量11.5万人次。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春节七天假期,大兴机场累计完成旅客吞吐量65.6万人次,执行航班4683架次,日均旅客吞吐量9.38万人次,日均执行航班669架次。
据1月28日“白云机场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春节假期接送旅客超百万,达到102.2214万人次。其中,国内客流快速回升,日均进出港旅客14.12万人次,较2022年同比增长83.07%,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的同期水平。1月27日白云机场迎来返穗客流最高峰,全日接送旅客17.9624万人次,再度刷新今年春运单日接送旅客纪录,显示出强劲复苏势头。预计这一回程高峰将持续至1月31日。
在1月28日召开的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澎湃新闻记者获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治洲在大会上表示,将锚定建设世界一流机场目标,进一步优化国际航线布局,提升枢纽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抢抓市场复苏机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确保生产恢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白云机场力争恢复至疫情前的80%以上,其余机场力争恢复至疫情前的90%以上。
除了北上广外,热门旅游目的地带动机场客流爆发式增长。
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春节假期海南岛内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机场进出岛航班6683架次,旅客吞吐量109.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018吨,同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2%、27.0%、0.4%,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98.4%、90.9%、96.1%。
其中,黄金周单日旅客量高峰在1月27日,岛内三场进出港旅客吞吐量超18万人次,其中,美兰机场突破9万人次、凤凰机场8.5万人次,均创疫情以来单日旅客吞吐量新高。
整体来看,春节假期全民航运输旅客量同比增近八成。1月28日,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春节假期七天民航运输旅客900万人次,比2022年春节同期增长79.8%。春节假期七天,进出港旅客量较高的机场有广州、深圳、重庆、北京、昆明、西安、上海、杭州、成都等主要客源地和目的地城市。
澎湃新闻记者 邵冰燕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